关于医疗广告指南
为响应2018年6月1日生效的医疗广告准则,HELENE集团已从其网站上移除所有客户评价。同时,我们也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以便在发布病例照片时,同时显示手术流程说明、相关风险及费用。
由此给患者和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
原始医疗广告指南的部分摘录
第 1 部分广告条例的目的
- 医疗法的部分修改
与其他广告媒体一样,限制可在医疗机构等网站上刊登广告的项目可能会妨碍患者请求的信息的顺利提供,例如详细的医疗内容。在某些条件下,限制可以发布的项目广告将被解除。
第三节 禁止发布的广告
(5) 基于患者等的主观意见,对治疗内容或效果等进行的评价。
部令第1-9条第1项规定:“不得宣传患者或他人的主观体验或道听途说的评价。”是指基于自身体验或家人道听途说等的主观评价,用于广告宣传。以吸引患者到相关医疗机构为目的,因人而异,自然会有不同的印象,不能作为医疗相关的广告,因为有误导的风险。
(6) 治疗前后的照片等可能使患者等对治疗的内容或效果产生误导等。
部令第1-9条第2项规定“不得在治疗前或治疗后等做广告,使患者等对治疗的内容或效果等产生误导”。在照片等之后。但是,考虑到治疗结果等自然会因患者的情况而异,可能误导患者的照片等不能作为医疗广告使用。
本规定不适用于术前或术后照片附带的详细说明,例如治疗通常所需的信息、费用等,或治疗的主要风险和副作用等。此外,
必须充分考虑此类信息的放置位置,以便患者等能够轻松理解。例如,不应采用诸如将其发布在链接页面上,或使用与益处和优势信息相比极小的字体等方式。

















